2024年11月19日,中国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《电气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(20231685-Q-339 Requirements for the Restricted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)征求意见稿。中国这项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取代现行的中国RoHS标准GB/T 26572-2011及其修正案。一旦这项强制性标准修订版出台,它将为进入中国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建立最新的准入条件。
对该草案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8日。
本草案对中国生产、销售和进口的电气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、标识要求和合格评定要求进行了规定。
新草案中强调的主要修订包括增加:
三个术语和定义:“环境友好使用期限”、“电气电子产品限制使用危险物质合规管理目录”和“例外”(见3.6、3.7和3.8)
电气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分类管理要求(见第4条)
电气电子产品中危险物质限制使用的标记要求(见第6条)
与电气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危险物质的符合性声明有关的要求(见第7条)
与检验规则相关的要求(见第8条)
ANSI鼓励感兴趣的成员在截止日期前按照说明使用本网页上的模板表格,直接向中国工信部提交意见。
请参阅标准草案的中文全文和中文标准编制说明,其中涉及背景、时间线、主要变更、与相关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以及其他背景信息